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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世欧彼岸城A区】小孩需要学架子鼓,附近有比较好的架子鼓培训吗?

    答:浦上大道有

  • 【舒柳苑】有没有视野被遮挡的楼层?

    答:距离树比较近的,一楼的采光有受影响

  • 【春晓苑】最近的宠物店环境好不好?

    答:还不错

  • 已解决 福州路小区绿化做的怎么样

    答:自从2009年福州城区街道改建,现在的福州换了一个新面貌。

  • 已解决 福州路663号三楼306室是什么小区

    答:百度E都市看看,这是三维地图,供参考

  • 已解决 福州市鼓楼区房屋出租投诉电话是多少

    答:12315维权电话,可供参考

  • 已解决 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后县小区二期武夷春晓园4号楼有没有电梯

    答:没有

  • 房产继承公证

    答:派出所、县(区)、市户政管理部门各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收到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前来办理。省外户口的,经核准后,县、区户政部门开具《户口准迁证》,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 房产继承公证

    答: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告知书》; 2、初审: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需报所领导审批的转所领导审批; 3、区审核:分局户政科民警出具审核意见; 4、区审批:分局户政科科长出具审批意见; 5、市审核:市局户政科民警出具审核意见; 6、市审批:市局户政科科长出具审批意见; 7、办结:由户籍民警办理归档,打印户口页。 申报材料: ①《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书》 ②原《房产证》或《土地证》 ③交款正式发票 ④《居民户口簿》 ⑤《居民身份证》 ⑥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⑦《门牌证》 ▲若原《房产证》或《土地证》被收,提供收件单位出具的收件证明。

  • 已解决 房产原来是公婆的房子,但现在户主名字是丈夫的,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我有权利分房产吗?

    答:婚前继承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牵涉到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时间问题。按照民法的所有权取得原理,财产的取得以所有权的取得为标准。《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一规定表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便是继承人取得遗产所有权的时间。也就是说,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实际取得了遗产所有权。因此,你在婚前继承、婚后才实际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

  • 已解决 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想撤销可以吗?如果撤销不了会怎么样?

    答:可以,只要双方同意。

  • 已解决 我父母今年贷款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和我的名字,我是女儿且未婚。

    答:第一个问题:1.如果您与您父亲的房产没有贷款且结婚后产权所有人未变!故属于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公证!2.如果您的房产有贷款,且您的爱人有协助您偿还贷款,在有明确的条件里法庭会酌情而判产权分割的比例! 第二个问题;婚前继承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牵涉到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时间问题。按照民法的所有权取得原理,财产的取得以所有权的取得为标准。《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一规定表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便是继承人取得遗产所有权的时间。也就是说,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实际取得了遗产所有权。

  • 如果婚前(登记前)妈妈给的是写有妈妈名字的存折算共同财产吗

    答:婚前继承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牵涉到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时间问题。按照民法的所有权取得原理,财产的取得以所有权的取得为标准。《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一规定表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便是继承人取得遗产所有权的时间。也就是说,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实际取得了遗产所有权。因此,你在婚前继承、婚后才实际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

  • 已解决 现在能投资买房吗

    答:投资房产之前,首先要明白房产的价格是由几部分组成.一般来说,占权重比较大的,有两项,一是政府提供的居住或商业用途的地价,二是开发商的建筑成本.前者主要是土地主管部门的涨价预期致使一段较长的时间来看,只会越来越高;后者受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较大,其中钢铁\水泥等受到明显的周期性影响.此外,还有开发商的财务成本(对于绝大多数的房产开发商来说,与银行的关系\融资能力,决定了房产的话语权). 从去年5月份起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货币从紧实现的,对于一\二线城市的房价的影响来说,主要是一个挤泡沫的过程,一方面挤掉了不切实际的房价没有拐点的招投标带来的高昂天价地价的水份,一方面通过紧缩贷款和加息的因素,影响了靠银行贷款投机房产的成本,有一些不堪重负的开发商和炒房团,会通过降价的因素释放风险,形成了局部的"供过于求",致使了房价的逐步下挫. 物价的上涨\通货膨胀的预期,反过来强化买涨不买跌的申购热情,没有跌得位的心理,致使观望的情绪占主导,反过来进一步抑制了交投的活跃,形成了销售不旺的现状. 但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作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地价来说,政府不可能做过多的让步,也就是说,靠挤压开发商利润和成本的房价下跌不可能使房价下跌过多.而城市布局规划和不断上涨的住房需求还会在房价萧条之后,引发集中需求,目前的房价清淡,是为下下轮集中需求的释放积累能量,所以说,等待下跌的谷地是不合适宜和不切实际的.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不管是自用还是投资,均可在房价逐步的下跌中,趁低投资.按用途,注意地段和交通即可.

  • 已解决 现在能投资买房吗

    答:其实什么时候都可以,投资本身是没有风险,风险的在于人。

  • 已解决 婚前房产是父亲的名,但婚后房屋要拆迁,新房还属于婚前财产吗?

    答:回迁的房产如果不涉及房屋补偿,仅仅是等面积回迁的话,该房产所有权依然属于父亲一人所有;如果涉及回迁补偿、或者回迁后的房屋超出原房屋面积且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回迁后的房产就属于共同权利人所有。

  • 已解决 我们已经有了拆迁安置房,但最近想买一套房子,问一下这买的房子算不算二套房

    答:只要你名下有一套房子,那么不管你在买商品房还是房改房等等,都是算二套房。

  • 已解决 有过住房公积金的担保贷款,但实际上无房产和产权登记,在买新房子时算不算第二套房?

    答:现在新的政策出来以后 不管您是不是以前有过贷款(包括公积金)之前只要您有一套 房子 现在您在卖一套就算您的2套 。 别的地区可能会不一样 具体的你在咨询下当地的房产公司。

  • 已解决 房屋拆迁补偿

    答: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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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